六都春秋

【評論】中部空氣品質惡化,政府的因應對策為何?

中部地區在去年十月之後躍升成為全台灣空氣汙染最糟糕的地區,其中牽涉的範圍廣大且複雜,包含大氣與環境因素,當然更少不了人為的工業、發電、交通等排放出來的廢氣。空氣汙染不像其他汙染一樣會具體顯現在每個人眼前,但事實上它卻影響我們甚鉅。

 

PM 2.5對人體危害有多大

 

大家耳熟能詳的PM 2.5,就是大氣中的超細懸浮顆粒物(直徑2.5微米的顆粒物)。空氣中有許多懸浮物質,而一般的灰塵顆粒若大於5微米,人體的呼吸道尚能攔截,或透過黏膜排出體外。但PM 2.5如此細微的顆粒物,可是連醫療用口罩也抵擋不住(3微米)。

 

PM2.5能直接從呼吸道進入肺泡,透過血液通往全身,這也是造成氣喘和慢性支氣管炎發作的主要原因。由於本身攜帶有毒物質,因而對人體健康會造成極大危害;其重金屬成分可以危害人體的多種部位。

 

所以,空氣汙染並不是單純只對我們的「肺部」造成影響,而是一種對身體不可逆的傷害。當然,除了身體之外更別提那些我們尚未能看見但早就可以感受的環境、大氣傷害。那麼,我們的政府有在這麼重要的議題上努力嗎?

 

空氣品質監督,真的很嚴格?

 

1999年修訂空汙法,第八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地形、氣象條件,將空氣污染物可能互相流通之一個或多個直轄市、縣(巿)指定為總量管制區,訂定總量管制計畫,公告實施總量管制」。可是經濟部從未插手總量管制,乃至於形成雖然各縣市長期空氣品質不良,但只要符合各自的排放標準,區域總量內排放再多空氣汙染物也無妨

 

環保署2015年會銜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共同辦理《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針對1999年發布、2000年修正的空汙法進行全面檢討。整合各縣市空汙處理辦法與統一預測標準,政府能依法有據在時效內強制介入空汙,於時效內緊急應對。目前將空氣品質分為不同層級,當預測未來12小時內惡化狀況無減緩趨勢時,依序啟動對一般污染源、特定污染源的管制,如限定民眾、工廠、發電廠的廢氣排放,期望改進當前的空氣品質。

 

環保署每日均會公開空氣品質檢測數據,「紫爆」數據為71。照片來源:空氣品質監測網

 

但在草案公聽會上,各團體皆直指這樣的空汙標準是在「開玩笑」。如主婦聯盟台中分會許心欣批評:以PM2.5一項為例,草案將預警定為54微克/立方公尺、初級150、中級250、緊急350,遠高於「紫爆」的71,根本不可能達成。於是,在多方協調後,新制的空污等級中的「預警」又再細分兩級,以PM2.5的24小時均值為例:預警二級為35.5微克/立方公尺、一級54.5微克/立方公尺,且將PM2.5等空污物的數值下修。除預警外另有:嚴重惡化的三級150.5微克/立方公尺、二級250.5微克/立方公尺、一級350.5微克/立方公尺。

 

一般來說,預警等級時的規範措施僅為「建議」、「鼓勵」,如提醒民眾盡量不要燒金紙、學校的體育課建議帶入室內進行。直到嚴重惡化時,例如,在「三級嚴重惡化」內,才會強制發電廠、石化工業、焚化爐等削減10%的排放量,二行程機車、柴油車也將限制使用。

 

只是,被點名的各項工業也有苦衷。若環保署不能夠準確地評斷不同程度汙染的產業,該如何限制空氣汙染物的排放?這樣僅是齊頭式地將所有產業汙名化。另外,即便真的發生嚴重惡化的空汙,需要緊急限制排放量,但生產線不能說停就停,還牽涉到工安與經濟層面的問題。該如何折衷還需要更多的明確規範與討論。

 

由源頭減量,該不會都是Freestyle?

 

目前環保署在法條中已調整地方政府對轄內排放規模前20%、40%污染源的管制措施。但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新上路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在大部分的時候僅是「建議與鼓勵」性質。然而,什麼時候才能落實1999年空汙法所設置的「區域排放總量管制」?

 

本法已於今年6月9日正式上路,適用的範圍很多,但大部分的區域仍會有疑慮,若是管制真的有效的話沒問題,但最害怕是擾民、傷財又達不到效果。目前大家皆將矛頭指向台中火力發電廠,認為若中部地區主要汙染源皆來自於此,其他工業、民眾的管制措施豈不杯水車薪,又造成無謂的麻煩?

 

針對這點,台中市政府去年已提出《生煤管制條例》,第3條第4項表示需「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能源局局長表示:目前林口、通宵的燃氣電廠陸續建置完成,只要整體電力能在穩定供應的情況下,中火可配合降載以達成「4年減少40%生煤燃料」。

 

火力發電可分為燃煤與燃氣,燃氣廠對空氣污染的程度較低。圖片來源:Bycfotografem

 

只是,若沒有通盤且長遠地逐步轉型或落實節能,這樣的保證似乎也僅是口舌之快。但宏觀來看,空氣汙染真正的源頭並非發電廠、工廠而已。更根本的還是社會裡的消費者,也就是民眾本身使用能源時採何種態度。政府不可能提出一種方案,同時提供源源不絕的能源,一方面又不傷害環境、不破壞民眾健康。我們得正視「環境、健康」與「便利的生活」實屬兩個端點需要取捨。才能更具體、有效地檢視政府或相關單位提出的政策和法條是否合宜。也才能了解有關單位是否又只是在開空頭支票。

 

全民監督才能治本

 

當然,除此之外,持續地監督政府有無認真運作同樣很重要。整個《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中最重要的一環,便是如何能即時偵測空氣品質,雖然環保­­署已於2016年開始著手規劃在增設500處監測點,但在立委洪慈庸4月的質詢中可知:至今環保署仍無明確的選址標準及設置時間。此外,中科園區被劃為特殊性工業區,目前卻因程序問題尚無法查詢即時的空氣品質資訊。大家關心空氣品質、尋思自己該如何在便利與環境間找到平衡之餘,也必須要繼續監督政府各項舉措,讓政府所做的承諾一一實現。

 

*封面照片為台中火力發電廠,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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