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春秋

【柳金財專欄】被限制公民社會?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運動及政治參與發展及其侷限性

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舉標語要求撤回港版國安法。圖/取自維基百科

近來香港議題頗受海內外關注,不僅「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宣布解散;同時,民主派人士也在選舉中失利。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一年,香港的社會組織發展及運動,其空間受到前所未有壓縮,連帶民主派人士的政治參與更是幾近全面萎縮。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一年後,香港社會從2019年迅速蓬勃的反條例修正運動(反送中運動),到公民社會組織自主性下降,甚至紛紛自行解散或被解散;尤其民主派既往言論自由程度,似乎已受「寒蟬效應」影響,及政治參與空間被壓縮。

 

2021年7月1日中共迎來第一個百年黨慶,同時也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周年,這一年來香港政治、社會、媒體都出現翻天覆地改變。這包含對政治社會運動及言論自由空間打壓, 港府、中共利用《港區國安法》,限制香港社會組織運作、言論尺度及政治行動自由,從2020年開始大量逮捕民主派、社運人士;關門香港《蘋果日報》,甚至2020年8月開始,港府大量搜索蘋果總部、數度逮捕蘋果創辦人黎智英,港府對言論自由之審查已讓香港媒體感到人人自危,產生「自我審查」效果

 

一、中共對港政策之全面管治,降低香港社會自主性

 

2014年中國國務院頒布「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的白皮書,強調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會變形、不會走樣。然許多香港民眾卻認為特首對香港內部事務的高度自治越來越低,而中國政府對特區政府的監督或直接指令卻愈來愈多,形成對港政策為「全面管治,一國為主」,「一國兩制」逐漸邁向「一國一制」

 

2019年10月底中共召開十九屆四中全會,根據會議公報內容,中國政府對港政策將出現重大轉折。公報中首次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論述,此一論述被視為加強對香港管制的先聲,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同時,公報在論述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時稱,「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正式寫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無疑地,這標誌中國政府對香港政策的「重大分水嶺」,明確設置其政治底線:「一國兩制」不能衝擊「一國」底線,涉及國家安全和主權的問題,並無挑釁空間。《港區國安法》制定在「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框架下,盡可能平衡國家安全維護及人權保障間的關係。國安法條文設置既遵循中國《刑法》的規範與標準,又有類似《基本法》條文的內容,這意味著中國政府對「一國兩制」實施進入新台階,強化中央政府對特區政府的「全面性管治」,實現中國《國家安全法》在香港地區的融入引介、適用及全覆蓋。

 

2021年7月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第一個百年」黨慶講話中,再度揭示「一國兩制」下的港澳臺政策,對「一國兩制」具有信心喊話的政治作用。強調港澳地區在「一國兩制」下,擁有「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則具有「全面管治權」,尤其是自香港於2019年7月的反條例修正抗爭活動,爆發規模龐大且持續日久的「公民不服從運動」抗爭運動,更加深中共對港澳全面管治控制的政治動機。

 

二、港區國安法降低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及支持度

 

2020年6月通過《港區國安法》,重創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2021年7月1日習近平在黨慶中宣稱「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同時,進一步重申「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強調實施《港區國安法》,旨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之餘,強化港澳發展利益、大局穩定、長期繁榮,借此提升港澳民眾對「一國兩制」的認同及向心力。

 

然而,根據香港智庫「民主思路」的民調(2021年6月21日至7月9日)顯示,「一國兩制」指數為5.6分,比半年前的歷史低點稍高0.12分,其中跌幅最大的是言論自由評分,下降幅度達7.9%;跌幅第二位是獨立司法權,跌幅5%,智庫推測與《蘋果日報》停刊等事件有關。其中將近6成受訪者認為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將對「一國兩制」實施產生負面影響,介入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許多香港民眾被剝奪投票權,民調認為這是場「假選舉」

 

香港大學民意調查顯示,對「一國兩制」沒信心的港人逐年增加;1997年7月調查有信心達63.6% 、18.1%沒有信心;2017年3月調查有信心及沒信心分別為52%和43%。也有調查指出有62.9%市民認為香港社會狀況比20年前差,19.2%認為「差不多」,只有15.4%認為情況變好。反送中運動印證香港民眾並不滿意「一國兩制」在香港治理成效,激化港人對「兩制方案」負面評價。 2019年8月香港民意研究計畫(香港民研)民調顯示,香港民眾對「一國兩制」的信任度僅剩34%,不信任度高達6成以上。

 

三、港區國安法制定後限縮香港社會運動空間,降低公民社會自主性

 

自2020年6月30日深夜公佈生效,香港至少有五個被視為「港獨」或本土主義的政治組織解散。故民主派人士形容,此法是「一國兩制」的「死亡證」。值得關注是,曾主張「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宣佈解散,其核心成員黃之鋒、羅冠聰和周庭已先行宣佈退出眾志;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陣線、學生動源宣佈解散香港本部及成員;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宣佈解散;2019年6月反逃犯條例修正風波運動爆發後,11個大專學生會組成大專代表團,動員各界支持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保障香港自治權宣佈解散。這些從事政治社會運動組織紛紛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解散,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和「港獨」理論先鋒陳雲根,亦先後宣佈退出政治和社運活動,足見此法已產生嚇阻

 

2021年9月19日香港最大工會聯合組織之一「職工會聯盟」(簡稱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召開記者會宣布,由於近日職工盟成員陸續收到威脅訊息,若持續營運恐危害成員人身安全,評估後決定啟動解散程序,10月將交由特別會員大會表決;黃迺元也表示,職工盟未能撐下去,愧對於香港人及「工友」。這是繼「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民間人權陣線」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三大民間組解散後,香港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宣布啟動解散程序,擬於10月13日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表決是否解散。

 

2021年9月25日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表示,香港「支聯會」宣佈解散,堅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對「支聯會」的涉嫌違法行為繼續調查、依法追究到底。同時指出,「支聯會」從成立開始就提出顛覆國家政權的綱領,通過造謠、誹謗和組織非法遊行集會,攻擊抹黑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抹黑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煽動民眾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敵視甚至仇恨,達到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

 

同時,中國政府批判該組織長期勾結和配合外部勢力對華對港施壓制裁,充當外部勢力在香港策動「顏色革命」角色及作用;並利用香港對中國內地進行滲透、顛覆活動的「急先鋒」和「馬前卒」。顯然,「支聯會」的所作所為已被中共黨國體系視為嚴重危害其國家安全,批判以「爭取民主自由」的幌子進行掩蓋。

 

更早在2021年8月初起,香港「教協」、「民陣」及「支聯會」等老牌反對派組織相繼傳出解散消息,香港警方國安處對「支聯會」展開嚴厲執法行動,凍結其約220萬港元的涉案資產,並以撤銷公司註冊的方式解散該組織。從中共黨國認知角度來看,上述這些具有對抗性的民主社會組織,被界定為「亂港」組織,已從「人民內部矛盾」轉為「敵我之間矛盾」。

 

四、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壓縮民主派政治參與空間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4條規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會工作不受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這顯示中國政府在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工作,具有高度自主性,此或可視為落實中央政府「全面管治」香港之表徵。《港區國安法》規範內容涉及若干公民權保障,例如在參政權方面,如第35條規定:任何人經法院判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參選和議員資格,或出任任何公職,及選舉委員會委員資格。在司法審理方面,例如第41條:因為涉及國家秘密,不宜公開審理,禁止新聞界及公眾透旁聽或部分審理程式。另第43條:警方經行政長官批准,可對有合理理由懷疑犯國安罪的人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及第46條規定:律政司可以國家秘密為由,要求沒有陪審團。

 

針對2021年1月6日在香港被捕的50多名民主運動人士和政治家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指控,自由之家發表聲明:「這些逮捕標誌著迄今為止對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的最殘酷的攻擊。」「香港和中國當局正在使用獨裁法,以鬧劇般的罪名進行大規模逮捕,並要求記者提供特權訊息。這次空前的鎮壓顯示出公然無視香港人應依法享有的權利,並顯示中國共產黨的意圖是鎮壓香港人為挽救民主代表所作的任何努力。」2020年7月制定的一系列將廣泛的政治言論和激進主義定為犯罪的規則

 

此次逮捕與2020年7月舉行的初選有關,此初選目的為選出代表立法會選舉中的民主陣營的候選人,該選舉隨後被推遲。被拘留者包括前國會議員,基層組織者,民主運動人士和學者。香港在《2020年世界自由度報告》中被評為部分自由。中國在2020年《世界自由度報告》中被評為「不自由」,在《2019年網路自由度報告》中被評為「不自由」。

 

2021年9月19日香港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完成投票,此為全國人大會議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決定後的首場選舉。根據新選舉制度安排,選委會的1500個席位中有325人為「當然委員」,指定團體席位208人,未經競爭而自動當選則有603人。僅有412名候選人競逐364個席位。在412名候選人中,僅有3人為非建制派,佔總選舉人數的0.2%。

 

新型選舉制度削弱香港民眾選舉權利,此種選舉是名副其實的小圈子選舉,欠缺民主派的制衡與反對的聲音,新一屆選委很可能選出40席親中共的立法會議員。屆時香港立法會恐淪為附議中國政府所推介之法案及政策的橡皮圖章,立法會恐失去在民主制度中制衡特區政府權力。回顧2016的選委會選舉,民主陣營共獲327席委員,最後在立法會中取得28席議員席位。然從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2020年又通過《港區國安法》,幾乎香港的民主派領袖在《港區國安法》壓制下,產生寒蟬效應,民主派成員幾乎難以參與到實際的政治運作之中。

 

《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後,即已產生壓制香港社會運動作用,限縮香港言論、思想及學術、集會結社自由空間,反對者批判香港正有從「法治社會」走向「警察國家」管制社會之虞;「一國兩制」幾乎成為「一國一制」。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向來皆持強烈的懷疑和反對態度。尤其是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民主自由遭到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壓制及破壞,民主派人士遭遇全面迫害與清算,更加直接影響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認同。根據大陸委員會於2021年9月9日公布民調顯示,有87.5%的民眾反對大陸的「一國兩制」。足見中共對港政策與「一國兩制」之實踐,對台灣民眾而言並無產生預期政治「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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