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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金財專欄】邁向廉能政府嗎?習近平反腐敗運動之特色、未來發展及其侷限性

中共《學習時報》和人民網都接連發表一篇文章,談歷史上的東漢政變。圖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 圖:翻攝自央視網(資料照片)

一、習近平反腐敗運動廣度及力度,超越鄧江胡主政時期

 

中共黨國體制已形成制度性及系統性腐敗,儘管名列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然其國民所得分配卻陷入絕對不均狀態,以致社會貧富差距、相對剝奪感情況嚴重,其金融、社會和政治呈現高度不穩定,國家與社會處於高度衝突關係,對黨國統治之穩定性構成威脅。這也是中共第五代領導人習近平倡議,積極走向「共同富裕」的社會基礎。然而,習近平所掀起反腐敗運動,固然具有淨化黨國之功能,但卻外界批評恐流於權力鬥爭打擊政治異己之政治工具。

 

中共十九大提出「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並提出「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目標;現則定性「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從 「奪取壓倒性勝利」到 「取得壓倒性勝利」。自習近平掌政後,宣稱打掉的大小「老虎」和「蒼蠅」多達140萬,更有440名省軍級以上黨員幹部及其他中管幹部被審查,平均每年88人。這場反腐敗運動可謂是史無前例,超過鄧小平、江澤民及胡錦濤主政時期的反腐敗的廣度及力度。

 

尤其是嚴肅查處政敵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兩位中央軍委會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全國政協副主席令計劃、第六代領導接班梯隊呼聲頗高的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等人。這意味習近平不僅僅已牢牢掌握黨權及軍權而已,也改變第六代領導人接替人選,邁向強人政治,尤其是透過修憲取消國家主席任期兩任制限制,導致西方學界批判其個人獨裁及威權體制更加固著化,「中國特色」政治發展型態與西方立基於「普世價值」迥然不同,並無政黨輪替、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及民意政治之思維。

 

中國第 13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投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取消國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圖/新華網

 

二、反腐敗涉及權力繼承,改變既定指定接班模式

 

首先,跳脫「指定接班」或「隔代接班」權力繼承邏輯。中共領導人選拔既往政治傳承有所謂「隔代接班」特色 ,無論是江澤民、胡錦濤及習近平皆屬於「指定接班」。但此政治傳統在習近平主政後卻產生斷裂,習近平改變第六代接班人重建權力繼承接班制度,例如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孫的問題「極其嚴重」,故在十九大前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處置,包括重慶、北京、吉林及農業部等孫任職過的省市及部門,先後表態堅決擁中共黨中央對其立案審查的決定。《人民日報》及新華社均發表評論,《人民日報》宣稱「任何人都不要心存僥倖,誰都不能藐視法紀。」新華社則指出對孫立案,展現「習核心」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立場。

 

其次,掌握黨政軍權實現「黨指揮槍」目標。習近平就任第五代領導人後積極推動反腐敗運動,十八大共有205名中央委員,就有10名喪失資格,跨越黨政軍領域。尤其軍方也成爲反腐重災區,落馬的三名上將爲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及空軍原政委田修思皆已退役。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武警部隊原司令員王建平,成爲首位落馬的現役上將。此外,尚有現任兩名軍委會委員落馬,房峰輝是郭伯雄舊部,張陽則是徐才厚嫡系。

 

此為首次現職軍委委員被調查,郭、徐則是退休後始被查,顯示習近平已能完全掌控軍隊及軍委成員的人事布局,傳統上,江、胡時期反腐敗運動所涉及黨內高層通常有其「天花板」限制,但習主政後中共反腐打擊力度也突破「刑不上省委書記」的傳統慣例,甚至擴及政治局委員與常委。從整肅薄熙來(政治局委員)、周永康(政治局常委)、孫政才(政治局委員)案及兩位郭伯雄、徐才厚兩位軍委副主席及其嫡系兩位上將案檢視,足見習近平已能完全牢牢掌握黨權與軍權。

 

三、反腐敗為治國理政之「重中之重」,其目的跳脫「亡黨亡國」之歷史循環

 

復次,反腐敗運動既涉及權力競逐及黨國發展路線分歧,同時也擴及各派系及跨領域,但主要是針對政治敵對勢力。習近平之反腐敗運動,採取雙向打擊策略,既對政治對手也對政治聯盟。例如前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因受賄被判終身監禁;國台辦副主任龔清概,因違紀被處分。這兩位因貪腐下台的官員,與習近平之關係頗為親近。這顯示反腐敗是多層次、跨領域、超越派系,然處置非習近平人馬更多。習近平曾指出腐敗將造成中共「亡黨亡國」命運,必須「從嚴治黨」、「從嚴治軍」、「依法治國」,避免系統性、制度性腐敗侵蝕中共黨國執政的合法性基礎。

 

再者, 反腐敗流於打擊政治異己。2018年9月爆發中國籍的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前主席、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返回中國後「被消失」,其妻在居住地法國里昂報案,始知孟宏偉正接受涉貪調查。中國政府以「收賄、涉嫌違法」為由,表示孟宏偉正接受官方調查。然孟妻則視此為是一種「政治迫害」,直言中國政府的反貪腐運動已成為政治迫害的工具,變成「無根據指控」的代名詞。此案發展並不利於中國國際形象及反腐敗運動宣傳,尤其來自於涉嫌者家屬控訴此為「政治迫害」,這顯示反腐敗運動往往被視為打擊政治異己的利器。

 

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前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涉嫌受賄,去年被判刑入獄。圖/中新社

 

最後,反腐敗流於運動式打擊。 中國社會輿論習慣用「驚雷」來形容中共十八大以來,極爲震撼的「打虎」、「拍蠅」和「獵狐」專項打擊腐敗運動。官媒《人民日報》認爲這是一場「人民戰爭」,習近平則稱之爲是一場「持久戰」和「攻堅戰」。從黨國認知來說,此波由上而下的反腐敗運動已取得初步成果。同時,習近平則強調:「要做到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度決不改變,堅決打贏反腐敗這場正義之戰」。

 

中共十九大以來的反腐敗運動,主要集中在嚴查「兩面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重點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懲群衆身邊的「微腐敗」、劍指扶貧領域腐敗、加大海外追逃行動力度、展開新一輪中央巡視、建立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等。尤其是改革國家監察體制,頒布《監察法》及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

 

習近平推動反腐敗運動 ,雖涉及組織及制度設計之改革,然卻流於運動式打擊。儘管,黨國雖認知「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成果」,但因黨國體制欠缺分權制衡、公民社會無力監督,致反腐成效流於間歇性起伏升降變化。黨國採取反貪腐懲治行動,顯示貪腐問題已深入黨國政治與經濟各階層領域,尤其涉及省委書記、政治局委員及常委牽涉其中,影響中國公衆對黨國的觀感、權威的支持及政權合法性的認可。

 

四、反腐敗應從運動式專項治理走向制度化防腐治理

 

自習近平2012年成為中共領導人後,雖然雷厲風行推動反腐敗取得一定成效,但卻無法完全遏制。根據中央紀委統計,在十八大至十九大的5年間,共查處省軍級以上黨員幹部及其他中管幹部440人,處分廳局級幹部8900餘人,縣處級幹部6.3萬人。中共官方曾在2018年宣示「反腐敗鬥爭已取得壓倒性勝利」,但承認反腐依然面臨嚴峻複雜的形勢。中共十九大以來,反腐仍維持高壓狀態,2021年上半年,紀檢監察機關立案32.1萬件,處分26.5萬人,截至8月23日已有22名中管幹部被處分。

 

從上述中共反腐的績效顯示,仍有相當數量的中共官員無懼高壓反腐,出現更為隱蔽的新型腐敗形式。因此,如何防止黨國官員貪汙腐敗,為中共一黨專政制度下治理需要解決的課題之一。進一步言之,中共黨國體制不僅需要强化自我監督、社會監督及輿論監督而已,必須嚴格規範黨員從政行爲,以回應公衆社會對政治透明化及廉潔政府的期許。同時,更需要建立權力分立與制衡及司法獨立審判機制,如此方能真正從制度上防腐。

 

從2021年下半年到2022年上半年,將是中共黨國反腐高峰期。從既往經驗檢視,在中共領導團隊於換屆前,往往會出現幾個反貪腐的高峰期,此不僅涉及權利鬥爭及換屆前擇優汰劣的人事考核、路線競逐。同時,中共從專項運動式反腐,並未因反腐「取得壓倒性勝利」而停頓,而是走向一種制度化、新常態化,為全面深化改革及權力集中化掃清政治障礙。就此而論,反腐敗運動及專項治理,實涉及權力競逐及中國社會未來發展方向之主導權及話語權。是故,中共黨內政治生態及權力結構,也隨派系競逐、重組,而陷入位置、權力、利益之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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